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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索取码:H0822021081        发布时间:2021-09-22 15:32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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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热潮,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市民委于9月10日在欧亚卖场大西洋厅举办了“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与往年相比,本次活动意义更重大,内涵更丰富。 

    一是更高的政治站位。今年的”宣传月”,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刚刚闭幕的背景下召开的,学习新思想、领会新精神、落实新任务的政治要求,赋予了本次活动更高的标准、全新的内涵。活动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组织和推动这次活动,并把这次活动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有效载体,高水平策划,高质量推进,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贯彻落实氛围,推动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清晰的主题主线。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党的民族工作的“纲”,市民委及各县区将围绕这条主线,系统规划和安排宣传月活动。

    三是更高的工作标准。将本次学习活动与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与党的民族政策宣讲,与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内容结合起来。为确保每项活动都有实实在在的内容,都有丰富的载体,各县区将依据《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活动方式、活动载体、活动成效、保障机制规划清楚、把宣传活动各个环节衔接到位,形成主体鲜明、主线清晰、内涵丰富的工作体系。为确保活动见成效,市民委将制定印发《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主要指标评分细则》,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县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启动仪式上,朝阳区代表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市民委主任王飞进行工作布置,市政府刘铭副秘书长到会,并代表市政府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省民委监督检查处处长刘洪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宋学兵、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石作选出席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我市部分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朝阳区在活动期间还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石榴红了 民族团结进步摄影书法作品展”,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烘托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