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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索取码:        发布时间:2016-09-11 15:30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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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结果揭晓,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是我市唯一一个受表彰的先进集体。
    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自1989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服务会员为出发点,以奉献社会为己任,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多年来,协会坚持开展“代理妈妈”、民俗比赛、劳动技能培训、民族语言培训等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赞扬。协会先后被省、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多名会员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被长春市妇联授予“大义妈妈”等光荣称号。
    长春朝鲜族妇女协会会长文湖实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团结带领广大会员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努力加强社团自身建设,更好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建设幸福长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