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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线上启动仪式

索取码:H0822022050        发布时间:2022-09-27 12: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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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民委统一安排,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结合我市的疫情形势,923日,长春市民委举办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线上启动会”。会议决定将宣传月活动顺延到10月末,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市民委副主任李梅同志主持,朝阳、南关、宽城、九台、公主岭5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代表对近两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进行了展示和汇报,市民委主任王飞同志对开展宣传月活动作部署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齐心协力,共同吹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冲锋号角,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围绕主题主线,丰富活动内涵。宣传工作在于扎实有效的工作,所有工作都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工作,在增进共同性和尊重包容性上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二是对标高位、突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测评指标(东中部地区)》为标准来规划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创建工作十个全覆盖(典型教育基地建设;主题公园、文化街区、广场;民族题材宣传片、微视频、微电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式示范社区;7+ N 进试点;万企兴民乡试点;民族乡村千村示范试点;民品企业培育示范试点;承接国家三项计划)将工作做实做细,把因疫情影响没有完成的工作在年底前抢抓回来。三是丰富形式,浓厚氛围。除了传统宣传手段,要充分运用新媒体融合成果,推动互联网+民族团结,通过个性化定制、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的方式,传递和释放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四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合力,确保效果;要搞好策划,每期都有积累,最后有总体成效和工作评估;要搞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在工作举措上把握三个结合。一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宣传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在全市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推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入脑入心,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二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相结合。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结合国家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标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 N进”,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将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试验田、民族团结进步标兵,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工作全领域覆盖。三是把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相结合。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梳理和总结切实关系到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对少数民族存在“急难愁盼”问题列出清单,研究切实可行解决方案,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为各族群众服务的有效机制和载体,改善民生,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増强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省民委监督监察处处长刘洪涛、省民族干部学校校长省民族学会会长谭东广,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