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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宗教局)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

索取码:H0822021004        发布时间:2021-01-13 14:39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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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民委(宗教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形成抗疫合力,坚决防范疫情在民族宗教领域蔓延,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贡献。

率先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全面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疫情初期,在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率先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市性宗教团体向各宗教活动场所发出“停止一切宗教活动,停止对外开放,关闭场所大门”的通知。同时,市宗教局以《紧急通知》形式,要求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民委(宗教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进行了强调和部署。指导各地开展《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指导市回族福利院和市回族殡葬服务站分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完成督促检查德惠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任务,受到通报表扬。积极协助新疆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宗教活动场所开放。深入贯彻落实省宗教局《关于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和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工作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要求各宗教团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序恢复开放,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宗教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通过采取简化形式、区分场次、控制人数、缩短时间、严格登记、测温消毒等措施举办宗教活动。加强对场所恢复开放后的指导、监管力度,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已经恢复开放场所的防控措施和开放秩序,以及其它场所有无违规开放情况等。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凝聚全市民族宗教界的抗疫合力。通过下发通知、积极宣传普及防疫知识等形式,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正面引导。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及时向全市基督教活动场所发出了《关于抵御在抗击疫情中传播异端邪教和渗透的通知》,号召全市信教群众自觉抵制异端侵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有序开展捐赠活动。坚持不定任务、不行政命令、不接管款物的原则,引导各宗教团体加强对捐助款物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物专用,专人专责,公开透明。疫情期间,我市民族宗教界通过各种方式,向各级机构捐助资金和医用物资累计600多万元。

下步,市民委(宗教局)将继续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慎终如始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