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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宗教局疫情防控和依法管理双推进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索取码:H0822020016        发布时间:2020-05-22 10:24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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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宗教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宗教工作的总体部署,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扎实稳健开展宗教事务管理,为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慎终如始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两暂停一延迟”措施。严格执行“两暂停一延迟”措施,制定并印发通知,指导属地宗教部门及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圣母月期间和复活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场所擅自开放和进行聚集性宗教活动。对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需求,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并采取灵活方式,鼓励信教群众通过自学等方式居家过好宗教生活。

(二)加强对宗教领域疫情排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和疫情零报告制度,适时掌握宗教领域疫情动态、宗教活动场所关停情况、省外教职人员返长情况和出省教职人员情况等,确保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开展防控措施。截止目前,我市宗教领域未出现感染病例,宗教界也积极配合宗教工作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呈现安全稳定良好局面。

(三)开展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为防止我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出现松动懈怠和麻痹大意,市宗教局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属地宗教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对防控工作不力的宗教活动场所严肃问责。为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市宗教局深入城市和偏远农村活动场所,确保无盲区、无死角。截止目前,我市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私自开放及开展宗教活动的情况发生。

(四)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我市各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的优良传统,积极发出为疫情贡献力量的呼声。为了引导宗教界正确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市宗教局坚持不主动发动、不政令要求、不接管款物的原则,对宗教界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提倡“不定线、不摊派、不攀比,依力而为、量力而行”,引导宗教界理性捐助。截止目前,全市各宗教累计捐款捐物达600多万元。

二、扎实稳健开展宗教事务管理

(一)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大规模聚集性会议。结合疫情期间宗教工作实际,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自学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市宗教局将适时开展宗教团体培训,推动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使爱国宗教团体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筹备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阵地,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加强对在未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有宗教信仰群众的教育引导和思想转化,把信教群众吸引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自觉远离私设聚会点、自觉抵制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异端邪教,促进我市宗教的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强教职人员管理。4月下旬,省基督教两会启动了基督教牧师按立工作。本着引导我市基督教健康规范发展的主旨,严格把关,注重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偏远地方倾斜,发挥圣职人员在场所管理、抵制异端思想侵蚀、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中的带头作用。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市基督教两会按照工作程序向省基督教两会推荐了12名人选。

下一步,市宗教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疫情防控和宗教事务管理两手抓,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维护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