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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宗教局开展“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索取码:H0822019055        发布时间:2019-12-04 15:09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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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长春市开展“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安委字〔2019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夏秋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坚决整治违法和违规行为,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任务目标

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差异性、创新性。突出季节性,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等自然地质灾害发生机率增大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黑龙江逊克县铁矿透水、贵州贞丰船只侧翻、525宽城区新亿佳塑业较大火灾事故、6.9龙家堡冲击地压、省内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辖所有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根据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充分研判夏秋季节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清零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治理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防雷设施不到位、防风防汛、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四、组织领导

“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安委会6个安全生产协调督导组具体实施,市安委办定期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方式方法

(一)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红线意识、坚守思维底线。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本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安全警示教育全覆盖。

   (二)递交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宗教活动场所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三)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制定一套检查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参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要求,结合各地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一套操作简便、实际管用的督查检查标准,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风险点和薄弱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体检,确保督查检查有方向、有侧重、有抓手、有依据。

(五)启动一轮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都要对所辖区域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约谈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

六、时间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71日至7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并针对本地区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组织实施阶段(711日至920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属地宗教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三)复查验收阶段(921日至10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复查验收,对宗教活动场所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要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要尽职尽责,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

二要注重实施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制止非法生产行为。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法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信教群众监督和参与宗教活动场所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的专项行动情况和信息,711日前,报备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阶段进展实施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108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710日前上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 金迪

联系电话 : 8877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