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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索取码:H0822018086        发布时间:2019-01-02 13:24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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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市民委(宗教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为主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全市431处场所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的领导。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是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到目前为止,仅市安委办发文件132个、安委会69个。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市民委(宗教局)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联络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与各地宗教部门每年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市民委(宗教局)通过下发通知、方案等30多次,结合安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陆续制定下发了安全宣传教育、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活动、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案,开展了“春夏火灾防控推进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建立完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并在宗教场所先后开展了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除隐患、防事故,查危房、保安全,保稳定、促和谐”为目标的“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从8月下旬起到12月底,组织开展以“查隐患、强责任、抓整改、保安全”为主题的秋、冬季专项行动等。 

  三是安全工作创新推进。市民委(宗教局)注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投入,把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资金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倾斜,今年共争取省和市本级分配的方式,投入105万元用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维修。为了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查清隐患,有针对性抓好整改,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会同市消防支队,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同时与各县(市)区宗教、消防部门一起,对各地规模较大、有代表性的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问题一一进行排查,目前已经对7个县(市)区、开发区的14处场所以及市民委2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由市民委(宗教局)、市消防、安全生产专家,属地宗教、消防部门和场所负责人对检查结果当场签字,责成场所立即整改。这项工作还将继续进行,此前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查出的问题,市民委(宗教局)已经以督促的形式向各地宗教部门发函,希望接到督办函的县(市)区和开发区要认真按检查指出的问题,照单督促落实。还没有检查的8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市民委(宗教局)还将陆续开展检查,并要边查边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目前全市的431处宗教活动场所,近几年没有发生较大的、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与各地认真工作、加强指导、严盯死守分不开。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上,各地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双阳区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入”活动,把安全教育进入宗教场所活动;绿园区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对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进行安全评估;南关区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分为A、B、C三类,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控等级”分类情况表》和《宗教活动场所分类安全检查计划表》,分类进行管理;宽城区联合安监局、消防大队和街镇开展联合检查整治;经开区建立区、街镇、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分别按季度、月、周进行检查。其他各地也都有比较好的做法,在此不再一一点评。 

  二、当前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还需要加强。长期以来,部分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一直有模糊认识,认为我们是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安全生产是专业部门的事、管的是生产企业,因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不够。也有的地方,重表象不重实际、重留痕不重落实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安全检查工作走形式、督促整改走过场,没有碰真动硬,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存在多年,每次检查都提到,但不到位整改落实。

  二是民族宗教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导能力还需要提高。多年来,各地宗教部门都在一直履行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的职责,每年也都落实各级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求,但由于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而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从非专业角度进行监管,经常会出现检查不全面、不到位,查找问题不准确、不系统,整改措施不得力、不专业,或者往往就事论事,东一榔头西一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问题。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宗教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负有直接监管的责任,因此必须要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检查指导水平。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为了协助各地宗教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帮助查清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市民委(宗教局)联合市消防部门,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前一段时间进行了联合检查,从检查到的7个县(市)区、开发区14个宗教活动场所和2处委属事业单位情况看,通过梳理,消防部门指出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14个方面问题,安全生产专家指出了10个方面问题: 

  消防方面: (1)86%的宗教活动场所无消防验收手续; (2)个别文物建筑,人员集中部位无第二安全出口; (3)疏散指示标准、应急照明灯、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一些建筑顶棚采用钢结构,严重违规; (5)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6)一些建筑的装潢材料无法提供合格材料说明; (7)一些场所主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够; (8)一些建筑未按相应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9)厨房未划分防火分离,个别缺少燃气报警器,并且防火门的闭门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10)消防培训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开展频次不足; (11)个别场所消防设施失效; (12)个别场所地处山上或建筑物超高未安装防雷设施; (13)多数宗教管理部门没有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14)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没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方面: (1)未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立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及《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未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及预案的评审论证和评估; (4)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未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 (5)未按《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人员、考核结果等情况; (7)未对高处、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高作业审批、作业前风险分析,确认现场安全作业条件,现场监护和监督等记录; (8)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从事低压电操作的电工人员基本无人持证上岗,相关方管理严重缺失; (9)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安全生产法》要求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 (10)场所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

  以上这些问题仅是通过检查14处场所发现的,并且可以说检查到的大部分还是各县(市)区认为比较好、管理比较规范的场所存在的,虽然有一些是个性的,但总体感觉共性问题还是要多一些,也需要引起各地宗教部门的注意。同时,2个委属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问题。 

  三、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1月21日,市安委会召开扩大会,会议由王路副市长主持,刘忻市长围绕安全生产作重要讲话。会上还下发了《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11月27日,市政府周继峰副秘书长对各单位落实全市安委(扩大)会情况进行高度;11月29日,全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景俊海省长围绕“六线”进行了强调,充分体现了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关会议精神随后韩主任还要进行传达。

  按照市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市民委(宗教局)分别制定了《长春市民委委属事业单位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和《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各地宗教部门、委属事业单位、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和机关各处室,要认真按照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结合方案落实,我强调三点: 

  一是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地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还要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二是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按照市民委(宗教局)下发的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自查自改。机关业务处要指导委属事业单位开展好自查;宗教团体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助属地宗教部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自查,特别是要针对圣诞节、元旦、春节等重要宗教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信众人数多的实际,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 

  三是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大会战各时段工作任务,并要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