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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委召开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议

索取码:H0822022009        发布时间:2022-08-08 18:59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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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日,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民委立即召集各县(市)区、开发区民委主要负责同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紧谋划“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组织做好全省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为创市奠定基础,推动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市民委主任王飞围绕市委书记张志军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要聚焦重点,将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王飞主任对近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高位统筹,尽早谋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以“五化工作法”扎实推进工作。三认真学习创建工作相应政策法规,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测评指标》,认真规划,摸清基础条件、底数、方向、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提高质量,以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成果来检验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四是按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做好“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提升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质量和数量,优化结构,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与会的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示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意高远,目标和任务明确,一定深入贯彻落实好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目标,认真谋划工作,抓好落实,营造氛围,不断创新各具特色的工作载体和平台,助力我市民族工作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