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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委(宗教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取码:        发布时间:2025-03-20 18:56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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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春市民委(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4年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每周阅读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干部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指导意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在委(局)党组带动下,各党支部组织法治学习形式内容更加丰富,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了恪守原则、坚守底线、依法办事的行为规范,法治机关建设基础更加稳固。

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法治氛围。落实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工程,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月份,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牵引,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6月份,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月。9月份,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通过普法讲座、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1月份,组织《保守国家秘密法》辅导学习。12月份,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各民族群众和宗教人士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法律修订,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协同推进,扎实推动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推动《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组织市人大、市司法局共同赴四川省、成都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立法经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长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协调市人大、市委办公厅、市司法局推动梳理评估涉民族领域政策法规,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确认完善权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任务落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依法行政确认民族成份变更78件,完成审批档案电子化整理工作。做好清真食品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在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检查10次,妥善处理日常投诉。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舆情问题,回复市长公开电话154件。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4次。开展委(局)机关年度执法培训考核,1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确保安全底线。指导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不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抽查检查,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常态化落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提醒,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段,现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六是主动开展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依托吉大律师事务所设立长春市红石榴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普法培训13期、普法宣讲16场、法律咨询13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护航。指导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发挥法律从业者职业优势深入社区、民族乡村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咨询,切实帮助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任(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撰写完善述法报告,通过年终述职落实年度述法工作。

三、2025年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摆上首位、提上日程、融入经常,深刻领会立场观点,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进程,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学习研究有关省区市相关法律文件,进一步摸清我市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掌握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找准依据支撑,学习相关立法经验,完成《条例》草案起草。

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立足委(局)工作职能,带头全面推动提升民族宗教领域学法、用法水平,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发挥普法基地和普法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借助“红石榴法律援助服务站”专业优势,帮助更多群众法律咨询服务,扎实组织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考核。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完善系统平台,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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