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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取码:        发布时间:2024-04-03 16:46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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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民委(宗教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局)党组深入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每周阅读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干部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指导意义,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各党支部组织法治学习形式内容更加丰富,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了恪守原则、坚守底线、依法办事的行为规范,法治机关建设基础更加稳固。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推动落实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工程,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6月份,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月,组织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培训班。9月份,举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指导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条文的要点,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能力。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指导各县(市)区通过普法讲座、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2月份,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各民族群众和宗教人士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三是健全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协同推进,扎实推动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推动《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调研计划,完成域内立法调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相关部门对《长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协调推动梳理评估政策法规,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确认完善权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四是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压缩至80%,依法行政确认民族成份变更59件,完成审批事项档案电子化整理工作,高质量承办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现场会。确认、录入、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实施规范和维护办事指南系统操作。做好清真食品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在重点节庆时段开展执法检查4次,妥善处理日常投诉。围绕新颁布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4次。开展年度执法培训考核,1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组织实施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执法业务线上培训,扩展了培训人员范围,扩宽了培训渠道,提高了培训效率。

五是持续推进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全面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措施,严格实施清单管理。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纵深发展,做到了全覆盖,现场核验率、结果填报率达到100%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精准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为有效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划建设了智慧民族服务管理系统,依托数字资源,通过构建5万余条数据的标准化信息库,通过推进智慧民族服务管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为各族群众提供国家通用语言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信息,不断提升民族法治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六是积极主动开展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主动协调市司法局、驻吉新疆工作组,依托吉大律师事务所设立长春市红石榴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社区、民族乡村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和法律咨询,为各族群众精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普法培训10期、普法宣讲20余场、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任(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按照《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述法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撰写完善述法报告,通过年终述职落实年度述法工作。

三、存在不足

一是立法调研工作还需持续推进。2023年围绕《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完成了域内实地调研,启动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域外调研、草案完善等相关工作。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创新开展。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进行了一定范围的普法宣传,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但普法宣传形式、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还需不断提升。民族宗教领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敏感性,对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要求高。目前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流动性较大,给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四、2024年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摆上首位、提上日程、融入经常,深刻领会立场观点,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进度,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研究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摸清我市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掌握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为立法工作开展找准依据支撑。深入已经完成立法的域外省区市调研,学习立法经验,起草完善《条例》草案。

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立足委(局)工作职能,带头全面推动提升民族宗教领域学法、用法水平,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发挥普法基地和普法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培养选树更多基地和示范点。借助红石榴法律援助服务站专业优势,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扎实组织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民族宗教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培训考核,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民族宗教领域执法业务培训。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完善系统平台,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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