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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一处

索取码:B0822016004        发布时间:2019-09-10 09:43        来源: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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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承办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市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全市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界人士;负责接待处理佛教、伊斯兰教、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违法活动;负责指导下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处室电话:88777291